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哪些?
来源:苏州合同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szhtvip.com/ 时间:2023-07-29 10:07:26
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哪些?
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,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有效,但纯盈利的合同或符合其年龄、智力和精神健康条件的合同不需要经法定代理人追认。接下来将由苏州合同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内容 ,具体情况赶紧跟着苏州合同律师一起来看看吧!
相对人可以督促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追认。法定代理人未作出的,视为拒绝追认。在合同被追认之前,善意的相对人有权撤销。撤销应以通知的形式进行。
按照法律规定。在以下三种情况下,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:
1、经法定代理人追认;
2、纯粹获利的合同,如赠与合同;
3、符合年龄、智力、精神健康状况的合同;
二是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原则
1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原则不同: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,合同有效;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,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,合同有效;代理人追认后,行为人无代理权、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有效。
2、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五条和第一款规定,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适应其年龄、智力和精神健康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;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认可后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。 以上相关内容,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。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,欢迎咨询苏州合同律师,苏州合同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。